4月20日,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再次降低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再次降低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比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减轻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惠企惠民力度,结合北海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再次降低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凡参加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 二、实施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今后国家、自治区有新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听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