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发改字〔2023〕63号 关于新建合浦县廉州镇定海路幼儿园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审批新建合浦县廉州镇定海路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函》(合教函〔2023〕3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合浦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办发〔2020〕29号),结合中共合浦县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纪要(十三届第64号)及合浦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第30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为周边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园机会。同意建设新建合浦县廉州镇定海路幼儿园项目(项目代码:2304-450521-04-01-509343)。 二、项目建设地点:合浦县廉州镇车路塘社区往南300米东面地方。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幼儿园一所,规模为15个班450学位,占地面积8.78亩,建设保育综合楼(含水泵房)一幢,建筑面积5850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及其他运动设施;建设围墙、校门(含值班室)、校道、雨污工程、绿化、硬底化、供电、供水等附属设施及设施设备图书购置。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2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县级资金解决。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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