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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北海合浦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北海市12345热线转来的一条表扬工单,来电人徐女士与某农资店的消费纠纷经过该局的调解处置,农资店退赔甘蔗种苗及化肥款项共计6600元,挽回了徐女士的经济损失,其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致电北海市12345热线表扬及感谢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做的工作。
“如果没有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所的介入,整个理赔过程不会那么顺利,我也得不到那么多的赔偿,市场监管局为农民排忧解难,是咱们农民的贴心人!”徐女士感激地说道。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6月下旬,家住广西北海铁山港区营盘镇的徐女士通过上门推销化肥的销售人员购买了合浦县某农资店的甘蔗肥料,使用后导致其种植的10多亩甘蔗超过七成出现烧苗枯萎的现象,徐女士与销售人员联系,经实地查看蔗地后,销售人员承认化肥有问题,但是理赔程序却迟迟没有启动。从8月份起,徐女士发现之前一直联系的销售人员电话号码显示无法接通。处理无门的徐女士情急之下拨通了北海市12345热线的电话,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这条工单转到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执法人员开展化肥执法检查(配图与案例无关) 该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接到北海市12345热线的转派工单后,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徐女士对接了解情况,并安排执法人员来到被投诉的农资店调查了解情况,经多方查找,终于联系上了该农资店的负责人。执法人员告知该负责人,根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负责,向消费者如实介绍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效果、使用条件和使用方法……经营者销售的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种畜禽或者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因质量问题造成减产、绝收、畜禽死亡或者其他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过调解处置,该负责人表示会尽快核算理赔徐女士使用其问题化肥造成的甘蔗种植损失。在合浦县市场监管局城东所的监督下,农资店负责人及厂家启动了徐女士损失的理赔程序。经过争取,农资店及厂家赔偿徐女士6600元,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快速查处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投诉较多的农资销售门店化肥等相关产品质量抽检监测,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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