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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关于推进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17〕54号)等相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夯实道路客运安全基础,有效提高道路客运行业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能力,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北海市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汽车客运站从即日起都要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管理,乘客须凭票凭证乘车。
北海市将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落实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和治安防控,有效遏制站外组客、倒卖客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旅客合法权益、提升道路客运信息化服务水平,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1、加大宣传力度
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将联合印发《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在全市汽车客运站实行实名制售票的通告》,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汽车客运站客运经营者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制定宣传方案,全市汽车客运站要充分利用站场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海报、人工告知等方式开展宣传,并在醒目位置张贴《通告》。
2、加大设备投入
符合实名制管理的汽车客运站,8月1日前将实名制检票的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9月1日前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乘客身份信息实名检查系统的使用。
3、做好运行保障
优化调试信息资源平台,确保各客运站售票检票信息能够及时进入公安专网。各客运站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分局)要建立健全客运站警务室,9月1日前实行实名制购票旅客的临时身份证明开具或信息查验工作。
4、严格登记查验
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协同公安部门进行旅客身份信息核实,对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旅客,坚决不予出售客票和提供运输服务。(北海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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