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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化名)和黄樱(化名)是两位未满十八岁的少女,因吸毒走上以贩养吸之路。她们居住在一起,成了共同吸毒、贩毒的“好闺蜜”。每次购得冰毒,她们都会将一整包冰毒敲打分成四小袋,方便出手。据王丽介绍,她们贩毒始于2014年,贩卖了10多次,每次的价值在100元左右。 这对“好姐妹”的毒品生意全仰仗一个叫李某的人帮衬。“我们通过QQ认识,在一起吸毒,然后在QQ上联系,李某会帮我们寻找买家。”小王说。除了李某,她们常常在QQ上和一个叫“二哥”的人来往,而这位“二哥”则是她们的供货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对“好闺蜜”的毒品生意终于走到了尽头。在一次贩卖毒品过程中,王丽和黄樱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同年被海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据市检察院介绍,相比传统毒品,新型毒品心里依赖性强,“心瘾”很大,未成年人一旦沾染,很难戒毒。另外,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很容易被利用。犯罪分子往往让他们充当“马仔”,甚至引诱他们吸毒成瘾后,以“断供”的方式强迫其贩毒。 你先拿着,等一下到了那里你拿两包给那个人,然后收两百块钱。”去年还是一名高中生的李娇(化名)第一次从不满13岁的好友邓艾(化名)手中接过K粉的时候,她惊呆了:是帮忙还是拒绝?令人惋惜的是:李娇最终选择了“友情”帮忙 一天晚上7时多,邓艾接到电话,是一位好友向其购买K粉。于是,邓艾就要求李娇和她一起去取货。李娇说:“自己本想离开,但碍于好友情面,并且心想只是去帮忙,不会有事。”当晚10时左右,李娇、邓艾与买家在网吧门口完成交易的时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由于案发时,邓艾未满14周岁,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不构成犯罪。而年满17周岁的李娇则因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规定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她被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北海法治、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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