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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批次及名单公布,合浦县入选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第一批创建单位,是我市唯一入选的创建单位。
今年初,广西出台了《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在全区建成20个以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30个以上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把全区建设成为旅游强区和生态旅游大公园,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据悉,2018年全区大力开展了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组委会组织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专家审核评估,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包括合浦县在内的广西62个县(市、区)成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按照《方案》,第一批的创建时限为两年,在相应年限内完成创建验收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3号)》,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通过后,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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