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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8日,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辖区(南宁往北海方向)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所幸该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日凌晨5时许,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辖区(南宁往北海方向)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经民警询问后得知,当时小车行驶在第一行车道上,大货车行驶在第二行车道上,两车距离很近。
小车司机在行驶中看到就要错过往北海合浦的高速路口了,就急刹车后向右变道想驶入路口,被在第二车道正常行驶的大货车追尾。最后,民警通过大货车司机的行车记录仪录像判定小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未在现场后方设置反光三角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警提示:在高速路上,由于行驶车辆车速较快,很多时候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操作,都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一旦错过路口,无论要多远才能调头,都应该选择向前行驶,在可以调头的地方再调头回来,千万不要冒险强行变道,急停,倒车。(广西高速交警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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