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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以下简称高支九大队)在合浦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时,查处了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车,该车驾驶员被记12分(扣留驾驶证)、罚200元。
当日上午高支九大队民警在合浦收费站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1时30分左右,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小车进入了检查区域,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经查,该车不仅不悬挂号牌,车上还有两副假牌。司机交代,该车是他朋友在钦州租的,他借来开。为了躲避高速公路上的电子警察,遂把车牌拆了。至于车上的假牌从哪里来,司机表示记不清了。
最后,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司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以记12分(扣留驾驶证)、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对该司机是否使用假牌的行为做进一步的核实处理。(广西高速交警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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