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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北海市银海区法院集中力量凌晨出击,开展“秋季攻势”专项活动,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再度升级,掀起了执行风暴的新一轮高潮。 “不要拘留我,我现在就还钱!”当日上午8时许,得知要被拘传至法院,坐上警车的那一刻,被执行人卢某傻了眼,忙说马上还钱,并将第一期借款1万元存入银海区法院对公账户。
2017年4月22日,被执行人卢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申请执行人朱某借款3万元,并立下《借条》,承诺于同年9月份还清借款,但卢某迟迟不予还款。经法院依法判决后,卢某仍旧拖延。
此次“秋季攻势”活动,银海区法院将卢某列入拟拘留的名单。卢某在执行干警告知再不还款将被拘留时,意识到这是“动真格”的了,一改从前“强硬、拖延”态度,立即将1万元打入法院专户,并承诺两周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2017年2月23日,申请执行人孙某明与被执行人花某东签订《建楼房劳务合协书》、《建筑房劳务协议书》及《建楼房劳务承包协议书》各一份,约定由被执行人花某东将其从广西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承包的北海市四川路一市场的建筑工程的部分——搭钢内架、安装木模板等工程项目分包给申请执行人孙某明。随后,申请执行人开始进行施工。工程未完工之时,被执行人管理公司要求申请执行人终止施工。经过结算后,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但被执行人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仅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部分工程款,余款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均未果。
孙某明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先后向北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银海区法院提起仲裁和诉讼。经法院依法查明后判决被执行人花某东、管理公司共同支付申请执行人孙某明工程款人民币47455元。孙某明几经催要未果,无奈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管理公司送达了强制执行文书。而此时,另外一名被执行人花某东不见踪迹。经多次协商,被执行人管理公司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9月4日上午,被执行人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苏某被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当场询问是否愿意清偿全部债务时,苏某神情淡定,表示没有能力偿还。执行法官见苏某丝毫没有履行义务的想法,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果断对苏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随即两名法警直接将苏某控制住。面对突如其来的拘留,苏某脸色一变,立即向执行法官求情,承诺立即向法院汇款17000元,并将其名下的本田牌汽车作为担保,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一致的偿还计划。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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