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5日早上5点30分左右,北海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电话称,在G75兰海高速合山路段合浦往山口方向2181KM+300M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没有人员伤亡,请求出警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桂AC33**重型厢式货车停在慢车道与快车道之间,身后停着一辆粤GZP2**小轿车,该小轿车车头由于猛烈撞击,车头破损严重,车上乘客已经转移至车外等候。
虽然事发时段是早晨车辆较少,但为了防止二次事故,民警联合路政大队工作人员利用锥桶、标志牌在来车方向设置好警戒区。
据货车司机称,他行驶到该路段时,突然听到车辆后方传来“嘣”的一声巨响,车辆被震了一下,吓了他一跳,赶紧停车查看,就见该小车停在后方,车头已面目全非了。 随后,民警对小车司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0mg/100ml,不存在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小轿车司机承认是由于自己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司机证词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事故由小车司机负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