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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9月16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公告,受台风“山竹”影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对全区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紧急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当天23时起,禁止车辆由交通管制路段的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二大队辖区S21资铁高速公路松旺至铁山港路段属于交通管制路段。
当晚23时,已是狂风暴雨,民警联合铁山港收费站工作人员在铁山港收费站高速公路入口实施了管制,但仍有少许车辆从高速驶出,为做好安全提示,民警对从高速方向驶出的车辆进行安全提醒。
在23时左右,民警在对一辆正驶出高速,悬挂桂A牌照小汽车驾驶员进行台风天气行车安全提醒时,该驾驶员突然捂住嘴巴不说话,多次询问仍然不见回应,民警感觉驾驶员行为怪异,要求其打开车窗,在打开车窗后民警从车厢内闻到浓浓的酒味。
民警将车移到安全地带后,要求驾驶员到交警大队接受检查,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了解,驾驶员谭某某当天晚上与朋友一起在合浦县公馆镇吃饭,经不住朋友劝酒,席间喝了点白酒,到了23点左右室外狂风暴雨,担心自已在铁山港的厂子防台风设施没做好,想再去看看,再加上台风天气又晚上,交警应不会上路执勤,就抱着侥幸心理上路,没想到一出高速就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谭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拖移机动车处罚。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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