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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晚,北海交警支队第四大队在辖区新世纪大道四川路口设点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行动。通过采取逢车必查、逢疑必检的措施,努力把路面动态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零容忍”打击。
当晚20时50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桂E牌照的小汽车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魏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约15分后,执勤民警在对另一辆云A牌照的小汽车进行检查时,车内酒味直冲鼻息,且驾驶人言词闪烁,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杨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2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证据面前,魏某和杨某都懊恼不已,称在饭局上喝了点酒,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以为天冷了交警不上班,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魏某和杨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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