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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尚未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尽快办理缴费。在2021年6月30日前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即280元,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非北海市户籍人员可凭北海市居住证登记参保。
二、除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须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部分和个人缴费标准部分的费用,预计为860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微信12366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各银行网点、税务大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咨询电话: 合浦县医保中心:0779-7280515 海城区医保中心:0779-2095165 银海区医保中心:0779-3210107 铁山港区医保中心:0779-8603033 涠洲岛旅游区社会事务局:0779-265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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