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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始末
2012年,包工头朱某找彭先生一起拆除一房屋的瓦面,不幸的是,彭先生被倒塌的墙体砸伤致残。多年来,朱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拒向彭先生作出赔偿。记者从海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直以来,朱某避而不见。
多年来
朱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甚至还与执行法官玩起“捉迷藏”
这种躲避、置之不理的消极态度
侵害了申请人彭先生的权益
法院将会对其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我们接着往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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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从2012年说起。
2012年6月中旬
包工头朱某找到彭先生一起拆除长青路某房屋的瓦面,并约定工资150元/天。不幸的是,彭先生被倒塌的墙体砸伤。事故发生后,朱某只为彭先生支付了2000元医药费,便置之不理。
2013年7月30日
还珠司法鉴定所对彭先生的伤残程度及护理依赖程度作出鉴定,鉴定结论为其因人身损害属一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因朱某避而不见,彭先生将朱某告上法院。
2015年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朱某赔偿彭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3.8万元。
据了解,判决生效后,朱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对申请人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甚至与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一直没有发现朱某的踪迹。一次在民警协助下,执行法官在朱某女儿家找到了躲藏在厕所里的朱某。面对执行法官,朱某声称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经查,朱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案情,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朱某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执行法官介绍,拘留期限届满,朱某仍然拒绝履行。2020年,朱某再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执行法官仍积极查找执行线索。
图片来源网络
希望大家珍惜自己信用值,避免自己和家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北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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