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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和7月28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公馆法庭的干警们带着司法为民的情怀,将车载法庭两度驶进闸口镇佛子村,在村民家门口审理一起侵害集体土地的排除妨害案件,现场勘查、现场开庭、现场普法,对加强基层治理、助推乡村振兴起到积极作用。
案例1
原告佛子村某村民小组诉被告赖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涉案林地的情况,承办案件的秦法官决定到实地进行勘查。2021年5月24日,秦法官带领团队到闸口镇佛子村的争议林地进行现场勘查,并利用车载法庭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因案情复杂,法官决定延期审理。
现场勘查
案例2
7月26日,法官再次到闸口镇,利用镇政府会议室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此次巡回审判组织了政府干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共30多人旁听庭审,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普法教育。
此外,法庭干警还积极利用巡回审判的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庭前,法庭干警利用空闲间隙向旁听人员派发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村民依法保护集体土地的意识。休庭后,法庭干警耐心地为村民解答疑惑,针对村民关心的土地承包等热点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在家门口为村民送上司法服务。
今年7月25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把人民法庭应坚持的工作原则从“两便”修改为“三便”,增加了“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原则。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合浦法院坚持法庭工作紧扣基层和乡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庭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推进一站式建设,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着力解决城乡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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