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症”号称当今社会的“流行病”。只是,这种病最好不要在执行法官面前犯,不然等待“患者”的,可能是拘留所这所“医院”。今天,我们为您介绍合浦法院刚刚治愈的一起“拖延症病例”。
“拖延症”号称当今社会的“流行病”。只是,这种病最好不要在执行法官面前犯,不然等待“患者”的,可能是拘留所这所“医院”。今天,我们为您介绍合浦法院刚刚治愈的一起“拖延症病例”。 案情简介 原告莫某诉张某宅基地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张某应退还原告莫某宅基地转让款65000元及逾期利息。面对生效判决,张某却选择了逃避,2020年8月,莫某向合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案件的黄法官即向金融、不动产、车辆管理等部门发起财产协查。除了强制扣划1000余元银行存款外,未发现张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团队多次传唤张某,敦促其履行义务。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后,张某仍未履行,法院依法对张某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年4月,法官再次敦促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称自己月均工资有6000元,请求宽限执行期限,并承诺于2021年5月30日履行完毕。到期后,张某的“拖延症”又发作了,当执行法官要求其兑现承诺时,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请求执行法官“多宽限几天”,以为自己名下没有存款就能蒙混过关。执行法官根据张某的“症状”判定,他已经患上了“重度拖延症”,必须下一剂“猛药”才能治愈。 司法拘留 合浦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张某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应当追究张某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决定对张某拘留15日。
7月28日上午,执行法官向张某释明了消极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其仍不履行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张某终于意识到法律的威慑力,知道自己无论如何赖不下去了,连忙联系家人凑钱。当天下午,张某的家人将3万元执行款转至法院银行账户,张某向莫某书面承诺将于8月10日前付清余款及执行费,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经征得莫某同意后,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张某的司法拘留。
法官有话说 大量的“司法临床试验”表明,强制拘留措施对于治疗被执行人的拖延症有显著效果。在此,法官也奉劝被执行人们,针对你们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病症”,执行法官不缺对症的良方。所以,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你们“除邪祛病”的最佳方法。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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