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应接尽接标识申领条件
凡本单位(含宾馆、酒店、商场、门店、工厂企业等人群聚集、人流密集场所,原则上各类公共场所均可纳入申领范围)无禁忌症的18岁及以上人员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接种率达90%(接种率=已接种人数÷应接尽接人数×100%)以上的,均可以申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列为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人员的,需取得《北海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书》。 二明确应接尽接标识申领方法
按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进行申领应接尽接标识,具体如下: (一)市直机关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含区直、中直驻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下同)将经单位机关党委(党组)审核同意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花名册以及《北海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书》复印件报市疫苗专班汇总。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后,各单位可直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市卫生健康委203室)领取“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 (二)县(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市级执行。 (三)全市各村(社区)的“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县由(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制作和发放。 (四)各宾馆、酒店、商场、门店等公共场所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由县(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制作和发放。 (五)适用于新冠病毒疫苗已全程接种人员的“我已接种疫苗”标识,由有需求单位负责按规格制作和发放。 三应接尽接标识申领活动时间要求
(一)接种率未达“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申领条件的市直机关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要在8月16日前完成本单位疫苗接种任务。 (二)接种率达到“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申领条件的市直机关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要在8月20日前申领,并张贴在单位门口明显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三)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视情况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专项督导检查,对数据错漏、数据造假的单位,将严肃追责。 来源: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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