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合浦县人民法院石康法庭法官耐心调解而圆满化解,法官不仅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还为未成年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生动地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事情发生在今年6月。一天中午,正在读高二的小丽骑着电动车外出,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上的张大娘全身多处损伤。事后,两人因为责任划分产生分歧,张大娘将小丽告上法院。
由于原、被告不仅是同村人,还有着亲戚关系,为了让两人的关系有回转的余地,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法官提出为两人做调解工作。但两人谁也不服谁,均表示拒绝。于是,法官依法对该案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官注意到,虽然庭审过程双方时有争吵,但是通过一番争论,双方情绪得以宣泄,一些因案件产生的误会也由此解开,双方态度不再像庭审前那么针锋相对。
趁着休庭时,法官再次把双方叫到一起,表明裁判案件易,修补关系难。“案件是结了,但是以后两人在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该如何相处呢?”法官耐心劝道。 经过法官劝解,两人均愿意各退一步,小丽在家长的陪同下向张大娘的家人当场赔付14000元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两人握手言和。
之后,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语重心长地告诫小丽骑车不能贪快,要遵守交通规则等,有效地增强了当事人的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