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通告
为了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减少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北海市范围内的道路
二、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在道路上行驶、停放;2.伪造、变造或挪用电动自行车号牌;3.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4.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5.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6.电动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7.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8.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进入禁行区域行驶;9.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三、整治措施
1.凡在道路上驾驶、停放无牌电动自行车的,一律暂扣、拖移车辆进行进一步核查车辆的合法来源手续。2.凡驾驶假牌假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一律暂扣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3.凡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及其监护人一律要求参加教育学习,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4.凡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要求现场消除违法。5.凡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的,除依法处罚外,一律向社会进行曝光。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环境。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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