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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海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邓晓(女)、陶文静(女)、陈如梅(女)辞去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一) 任命: 邓华昌(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东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旭文为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西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邓华昌(女)的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西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陶文静(女)的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东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如梅(女)的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地角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肖柏丰为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局长。
(三) 任命: 罗圣治为北海市海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任命: 苏海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 免去:
杨秀(女)的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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