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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就业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扶贫对象增收难、脱贫难问题,市政府于12月8日出台了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据了解,实施教育精准扶贫的扶持对象是:广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就读于中职、高职、本科(一本、二本)院校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对贫困村中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严格按照返贫认定的程序,经各级调查审批等系列程序后,认定为贫困村中非在册贫困户的,纳入资助范围。非贫困村资助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广西农村扶贫对象。经民政部门确认为广西农村孤儿的学历教育学生可给予补助。
据介绍,实施教育精准扶贫的资金主要由各县区从上级下达的年度专项扶贫资金中预留安排。补助标准如下:普通高校本科(一本、二本)学历教育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补助一、二年级; “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补助一、二年级;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标准按培训职业工种分类补助:A类每人每期3500元,B类每人每期3000元,C类每人每期2500元;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对考取准入类职业资格证的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按培训工种类别实行分类奖励,A类工种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B类800元,C类600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参照自治区扶贫部门确定的标准,按每人每天65元的标准补助。
此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外,还可以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一)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每生500元、广西区外院校每生1000元。(五)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按二档评定,其中一等为3500元、二等为2500元。(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七)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八)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每小时每生不低于8元。
转自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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