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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生态文明建设再添一枚“金牌”!近日,国家海洋局正式下发通知,确定12个市(区)县为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北海市成为广西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北海市从2013年开始着手申报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立了由市领导挂帅、各涉海产业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编制规划大纲,全面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创建工作。
据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以区域经济发展、资源集约利用、生态保护建设、海洋文化培育、保障体系建设五大类指标体系作为考量指标。成功通过自治区和国家海洋局的考核验收,并最终摘得“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金牌,得益于北海突出的区位优势、发展迅速的现代海洋经济、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深厚的海洋历史文化底蕴和良好的海洋意识。
近年来,北海市坚持陆海统筹,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北海市不断探索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实施陆源截污、加大海洋环境生态保护力度、推进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加强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为北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据介绍,“十二五”以来,北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迅速,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达345亿元,分别占北海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0%和广西海洋生产总值的37%,位列全区第一,海洋经济已经成为北海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此次北海市获批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有效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人海关系,形成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和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实现北海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北海市将全面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探索示范区建设在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二是加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控制管理,有效管控入海污染物排放;三是加强对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构建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四是深度挖掘海洋历史文化,加强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宣传;五是进一步完善海洋管理体制,提高海洋管理保障能力。
获得“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是对北海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北海市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坚持加快经济发展与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并重的发展思路,努力将北海打造成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环境优美、海洋资源利用高效、海洋文化特色显著浓厚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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