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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8-1-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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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我们先去劳动局的告她,开始我们不懂得需要交什么样的材料才能符合程序规定,所以我们在证据当中只是随便的挑了几样证据提交给仲裁委而已,开庭我们也是自己去开,不懂得请律师,开庭庭审时老板请专业的律师跟我们打,并且伪造了一份我们从来没见过的所谓的员工"工资签名表和员工花名册",既然是老板自己伪造的,上面自然是将我们四个人的名字惕除在外,上面没有我们的名字.所以对方律师据此来反驳,说我们不是那里的员工,老板陈某某也从来没有发过工资给我们,与我们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由于我们不懂法律,提交的证据并不多,不够充分,所以在劳动局这一关判我们所交的证据不足以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支持我们讨要工资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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