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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距该院20多公里的石康镇水东村进行实地测量,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并邀请村委干部全程参与此次执行活动,见证该院的阳光执行。 被执行人劳某系申请执行人吴某的嫂子。吴某有一块承包地,因出外做生意,他把这块地交给同村的村民代耕,期间,劳某瞒着吴某把这块地与同村村民吴某1相互兑换使用。
吴某发现后,与劳某、吴某1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劳某将该地返还吴某。判决生效后,劳某一直未履行返还土地的义务。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耐心与被执行人沟通后,被执行人同意履行交付土地义务。原以为交付土地的工作能够快速完成,但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发现用于标记涉案土地四至的田埂没有了。 执行法官只得寻来与涉案土地相邻的四块土地的使用权人到场进行现场测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测量后,涉案的土地四至终于确定了。(合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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