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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男子姚某因“二次酒驾”被查,被处以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2018年9月14日,北海交警第一大队在北海大道四川路口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在行动中,查获了4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为姚某。当时,姚某浑身酒气,有酒驾嫌疑。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夏某的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饮酒驾驶。
民警发现,姚某2017年9月24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同时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此次酒后驾驶系二次酒驾。
对于“二次酒驾”有什么后果,姚某理所当然地认为,“和上次处罚一样吧!”没想到的是,2018年10月18日,民警依法对夏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北海电台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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