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17点左右,在北海交警支队第二大队辖区银滩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发生一起三车连环相撞事故。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民警立即救助伤者并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原来是廖某某驾驶的桂E***44号小型轿车掉头转弯时没有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与郭某驾驶的在银滩大道上直行的桂E***97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吴某某驾驶的桂E***63号小型普通轿车发生碰撞,而导致桂E***63号小轿车乘客两人受轻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对车祸现场的勘查以及对不同车辆行车记录仪的查看,此次车祸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桂E***44号小型轿车驾驶员廖某某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廖某某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来源:北海电台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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