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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中午,北海市银滩大桥西侧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车撞上路边临时停放的小型轿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交警支队第四大队事故办案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可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涉事的电动车外壳断裂,而被追尾的奔驰牌小轿车尾部右侧被刮损,肇事驾驶员已离开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事故现场附近的杂草处有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躲着。
随后,民警将该名男子揪出,确定了该男子正是电动车驾驶人王某,在铁证面前,王某承认是自己驾驶电动车撞上小轿车,因为害怕而躲藏起来。
民警与王某谈话时,从其身上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精味。后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浓度含量为1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根据事故事实,民警认定王某醉酒驾驶电动车,没有认真观察路面交通状况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据保险公司估算,奔驰车的维修费大约在1万-元—1.5万元左右。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北海交警提醒 醉酒后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意识不清醒,无法清楚观察路况,遇到突发状况时,更加没办法及时采取措施。 另外,电动车在交通出行中常被我们称为“肉包铁”,对驾驶员的保护较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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