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 11月21日上午,合浦县人民法院举行统一发放司法救助金活动,合浦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德、合浦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维永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发放活动。 救助案例 “谢谢,谢谢法院,这笔救助金是给我们这群生活困难的受害者家庭下的一场及时雨呀!”——王某 上面这段话来自救助申请人王某。 王某曾经拥有着普通人自给自足的生活,虽然不富裕,但也过得舒心,可是所有的一切因为一场争执改变了。 2012年的某日,她在去往菜市场卖菜的路途中,与他人发生了口角,被对方打伤至二级残疾。开颅手术和后续治疗不仅花费了十几万费用,更影响了她神经系统,至今,她的手脚不能如正常人一样使用,家里也因此失去了一个主要劳动力,使得原本不富裕的生活更是难以为继,成了村里名副其实的贫困户。 法院在执行该案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确实已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因此,该院积极为王某申请司法救助金,最终王某依法获得1万元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 此次活动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11个案件中12名被救助人共领到司法救助金84400元。该院自2016年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以来,始终践行党和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严格通过法律程序,积极为生活困难的救助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展现法院的人文关怀、司法柔性。目前,该院已完成救助案件57件,救助人数95人,救助金额56.74万元。 司法救助金 目前,可依法获得司法救助金的的案件都是法院经过执行,确认被执行人已无可执行的财产的案件,法院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这一方式,缓解救助申请执人的燃眉之急,也希望救助申请人充分利用好这笔救助金,安排好生活和生产,努力改变目前的困难境况。 司法救助金虽不能完全帮助申请救助人解决困难,但是能让申请救助人在黑暗的生活中看到一缕阳光。(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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