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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陈某、张某、周某伙同杜某及外号“光头”的男子商议,窜至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解放路“超值俱乐部”门前,以摆设象棋残局为诱饵吸引路过的群众。 邓某围观棋局期间,被告人周某陈某等人用言语刺激旁观棋局的邓某意欲使其参赌,邓某在受到刺激后摞下狠话便回家取出五千元作为下棋的赌注。 刚坐下不久,邓某便从被告人的相互间的谈话和举止察觉这可能是个圈套,邓某便抓住负责看管赌资的周某,要求其归还钱时,被周某用手推倒,并由张某、光头拦截邓某,由陈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周某逃跑,后受害者邓某摆脱张某、光头的拦截,追上并抓住周某时,陈某加速摩托车,抓住周某的邓某被拖拽一段距离并倒地受伤后,被告人陈某、张某、周某等人逃离现场。
经鉴定,受害人有关部门鉴定邓某构成轻微伤。 2018年11月9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合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例中的陈某、张某、周某等人分别构成抢劫罪,那么抢劫罪是如何定性的? 答: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劫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现在的骗术真是层出不穷 小合在这也提醒小伙伴们 出门在外遇事都谨慎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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