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9年5月7日21时30分,北海市银海区北铁一级公路与银滩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冯某驾驶车牌号为桂E1***0的重型厢式货车,在路口实施左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柴某驾驶的车牌号为粤E8***4的小型轿车发生剐蹭。
第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按程序进行勘查和处理。经过执勤民警现场仔细勘察后发现,冯某在实施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同向行驶的另一条车道上的车辆,是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冯某应承担此次事故全责,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无责,经过民警的现场勘查与证据的显示,事故双方均无异议。执勤民警运用简易程序迅速处理了此次事故。(北海交警支队第二大支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