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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8日至21日期间,合浦县公安局风门岭派出所多次接到报警称:合浦县廉州镇延安路某按摩保健店有人卖淫嫖娼。
民警每次接警后,都迅速出警到报警人所称的按摩保健店,对按摩店仔细检查,对店内人员仔细盘查,但均未发现有卖淫嫖娼迹象。
民警试图与报警人联系了解情况,但每次报警人报完警之后,就关机了。民警发现所有的报警电话均来自两个同样的手机号码。
为查清事实,民警进一步侦查掌握到报警的两个手机号码分别是莫某云,黄某富在使用。5月22日,民警依法将莫某云,黄某富传唤至风门岭派出所进行询问。
原来,莫某云的女朋友陈某燕在该按摩店上班,因与其他员工发生矛盾,便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得知陈某燕要辞职,非常生气,便责难陈某燕。莫某云知道后,觉得女朋友受欺负,非常恼怒,一心要为女朋友陈某燕出气。
莫某云便想到利用谎报卖淫嫖娼警情的方式报复按摩店。莫某云自己谎报警情,还指使朋友黄某富谎报警情。
莫某云、黄某富多次谎报警情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合浦县公安局依法对莫某云处予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对黄某富处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拘留所的条件不比家里好,为女朋友“出气”一定要用正确的方式!此外,离猪队友一定要远! 来源:合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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