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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电动车的注意啦 6月14日是“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注册登记的最后一天 你的爱车上牌了么? 没上牌的抓紧时间了 不然你的电驴就要变成“黑户”了!
从4月15日起,广西正式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然而新规实施前,市面上仍有不少人在购买“超标车”,交警部门发布了对于“旧国标”车延长注册登记时限的公告,过渡时间为两个月,即6月14日为最后的期限。
所以 家里在使用“超标车” 又还没有去上牌的小伙伴 可要抓紧时间了 ▼
注意事项
1、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不含本数)的,车主一定要在2019年6月15日前(不含本数)到公安交通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后(含本数)的,车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从2019年6月15日(含本数)起,车管部门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只办理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温馨提示
1、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应为计算机打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不能作为注册登记的依据。 ①计算机打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票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前(不包括本数),发票上打印有车主名字、身份证号码、电机号码、车架号码。这几样缺一不可! ②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合格证需要核对工信部公布的合格产品目录,符合的才能上牌,不符合的不能上牌! “旧国标”的电动车 抓紧时间去上牌!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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