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李某因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各种恶意扰警行为 什么是恶意报警? 所谓恶意报警,是指行为人为了报复社会和他人、发泄个人情绪、寻求精神刺激或追求其它不当利益,以虚构警情或其它扰乱接处警工作秩序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行为。 恶意报警、报假警要追责!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将根据《刑法》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 珍惜110资源, 正确拨打110, 将有限的警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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