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来宾交警凤凰中队民警在凤凰镇凤凰路加油站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打开一辆客车车门时,民警发现驾驶人脚上穿着一双凉鞋,而这名驾驶人却把凉鞋穿成了拖鞋。
民警当即让违法驾驶人下车,对其进行法规讲解及批评教育。然而驾驶人张某却认为民警小题大做,称只要自己注意力集中,不会发生什么事的。经过民警的耐心解释及教育,张某才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随后,因张某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决定给予张某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夏季天气炎热,不少驾驶人即使知道穿拖鞋开车违法,为了图舒适凉快,就买了这样的凉鞋来穿,殊不知像这样的鞋子虽然也是凉鞋,实则和拖鞋无异,既不安全又违法。
据了解,仅6月11日当天,民警在凤凰镇凤凰路加油站路段就查处8起驾驶员穿两用凉皮鞋,未系跟带属拖鞋特征的类似违法行为。
驾车是一个手脚并用的技能,脚下安全忽视不得,驾驶人开车时穿拖鞋、赤脚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由于拖鞋不跟脚,在踩刹车或加油时极易出现鞋子滑落的现象,加上夏天天热,脚掌容易出汗,会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踩不紧等情况,在油门和刹车交替时,还会出现拖鞋被卡住的现象,紧急状态下很难采取安全措施,极易发生危险。
此外,穿上拖鞋开车,虽然脚板比较放松舒适,但是因为鞋比较宽大,在刹车时容易打滑,一不小心,半个脚面就会从鞋里挤出,对行车安全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则,确保行车安全。(来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