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飓风行动”已经在北海进行了一个多月,相信不少人已经知道这场“飓风”是为了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就属于这次严查的范围。
酒驾醉驾的危害,我们在这里就不加赘述,直接进入曝光环节。遇到这些喝酒上路的司机,交警都会苦口婆心地教育,晓之以理,真心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再也不要酒后开车上路!
1姑父一杯酒,就知有没有
6月17日晚,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西场中队在上洋至沙岗10公里处开展夜查。当晚20时24分左右,在对一辆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执勤民警闻到了酒味。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员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吴某的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已被注销,属无证驾驶。
吴某说,当天到沙岗姑姑家帮忙干农活,吃晚饭时候跟姑父喝了杯啤酒,也知道喝了酒不能驾车上路,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回家。执勤民警对吴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吴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合并罚款1300元的处罚。
2尴尬的缘分,男子二次酒驾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查
5月25日,第四大队民警在设卡中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员肖某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4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民警意外发现该男子在两年前同样因酒驾被查处过,就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同一大队查获。
据了解,肖某在2017年5月25日被查处一次酒驾,时至今日,当天的处罚还未处理。法律意识淡薄的肖某不知悔改,如今再次被交警抓获,已涉嫌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未取得驾驶资质。
执勤交警对肖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具了强制措施单。(去看全文:缘份?两年后,男子在同一路口同一时间醉后偶遇交警)
3车不按期检验还酒驾,心也是大
6月10日中午,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闸口中队在国道325线616㎞+600m处设点检查。12时1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桂E7×××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闻到了浓重的酒味。
经酒精检测,驾驶员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且薛某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薛某说,他在石康镇白泥厂附近打工,当天收工之后跟工友们一起吃午饭,席间喝了点本地米酒,之后就驾驶桂E7×××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往十字路这边行驶,没想到遇着交警查车。执勤民警对薛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薛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合并罚款11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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