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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上午8时17分许,北海交警支队第一大队的交警林警官正在北海大道广东路口进行交通疏导,突然有群众过来举报不远处有一辆无牌电动车搭载了三人,驾驶员疑似酒驾。
林警官随即前往查看,发现一辆电动车上坐着两男一女,刚一走近他们,酒气就扑面而来。在经过简单的询查之后,林警官要求驾驶员跟随他回到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在大队,男子交代,当天凌晨4点下班后便和两个朋友一起喝酒,一直喝到6点,三人一共喝了二十几瓶啤酒,之后去吃早餐又继续饮酒。
当民警对他进行酒精测试的时候,仪器显示数值为148mg/100ml,表明该男子已达到醉酒状态。
最终,该男子因 ① 醉酒驾驶电动车、② 驾驶无牌电动车和 ③ 驾驶电动车超员三种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一并处罚,依法处以150元罚款。最后,民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联系他的家人前来接他回家。
大道理我们已经讲得太多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姑父一杯酒,就知有没有,喝了酒上路没出人命已经是万幸,被交警蜀黍拦下来,真的很不光彩。还记得之前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闯祸,一车三件“折翼”广东路口,被撞飞那个瞬间,真心希望不要再发生了,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到底是有几条命可以这样浪费!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遵守交规,安全上路! 来源: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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