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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前段时间小小电驴一拖四发朋友圈炫耀被交警蜀黍找到并“约谈”的事情吗?大家已经知道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否则都属于超员,那么问题来了,自行车可以搭载几人?
6月24日17时30分正值晚高峰期,重庆路创基路口机动车道上,一位女士骑着一辆自行车搭载着三个儿童,摇摇晃晃地准备直穿路口。
执勤人员见状立刻吹起警哨,上前制止了她。这位女士姓陈,是这三个孩子的妈妈。
……这是在耍杂技吗?
执勤人员严厉地质问陈妈妈:“你不知道这有多危险么?!”
同时把坐在自行车前面篮子里的小男孩抱了起来,一边引导陈妈妈推行自行车回到非机动车上,一直把他们四人安全的送到马路对面。
交警蜀黍第一件事就是把车篮里的小孩抱起来,帮妈妈减轻负担,然后带着他们安全地穿过马路,这一系列动作实在太暖!
给交警蜀黍比心❤️
站在马路边,面对执勤人员的询问时,陈妈妈解释说,老大、老二在上幼儿园,家里其他人没空接送,自己就带上老三到学校接两个小孩回家,由于自行车位置不够坐,还在车头前加多一个座椅。
执勤人员把小孩递回给陈妈妈,对陈妈妈作了批评教育,给她讲解了自行车搭载多人的危险性,同时非机动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法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
陈妈妈深知自己的侥幸心理是不对的,并保证回家以后跟家里人商量,合理安排孩子们接送的交通问题。
回到最开始的问题,自行车到底可以搭载几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十二条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用肉眼观察,孩子们都没有超过十二周岁,但自行车同时搭载三个,这位妈妈显然已经超员了。真心希望陈妈妈不要再这样一搭三,这次要不是交警蜀黍及时制止,万一发生了事故,那后果真是不敢想!请各位家长引以为戒!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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