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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4日晚,浦北一少女被多人殴打的视频流传到合浦街坊们的多个微信群,引起社会关注。据浦北公安局的通报中显示,受害人冯某某和殴打他人的王某某的年龄都在14、15岁之间,都不是在学校读书的学生,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产生猜疑,于是王某某带着多名女子对受害人进行殴打。 尽管这起案件警方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但关于未成年人霸凌现象的新闻时不时还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从图中来看,白衣黄发女子抓住黑衣女子,用皮带抽打,并对黑衣女子拳脚相加。关于社会上未成年人霸凌事件,你怎么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这些打架斗殴的14、15岁的年轻人,有的还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阶段,有的已经辍学成为“社会青年”,这些打架斗殴的学生为什么没有在学校接受教育呢?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有关部门应该要调查落实相关情况。
但也有一些网友质疑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是“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成本太低,且犯罪率过高,一些年轻人在法律的“庇护”下,出现了“13岁学生锤杀父母案”等案例。
据最新的消息,在今年,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重点推进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会议审议通过后,预计将提请今年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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