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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罗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该案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曾艳主办并担任审判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出庭支持公诉。
据悉,罗某某已婚,康某离异。据公诉机关指控,罗某某和康某系情人关系,并曾同居于康某家。两人因琐事经常闹矛盾,于 2018年10月分手。分手后的罗某某并不甘心,多次纠缠并威胁康某。
2018年12月1日晚,喝了酒的罗某某去到康某家中,与她发生撕扯。其间,他对康某的头面部、腹部多次拳打脚踢,直至她鼻子流血无法动弹。康某的儿子看见母亲被打,急忙拨打电话报警。民警当场将罗某某抓获归案。不幸的是,康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康某符合被钝器多次击打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就被告人罗某某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和情节以及被害人康某亲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等展开了法庭调查。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就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对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双方还针对罪名认定、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争议焦点先后进行了三轮激烈的法庭辩论,确保各方充分履行诉辩权利,充分听取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意见。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世雄对他人身体要害部位多次猛烈击打,手段残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当天庭审共持续了近5个小时。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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