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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网约”车司机,在传销案中充当“中间人”,收受和骗取多人款项后,近日,被海城区检察院依法以受贿、诈骗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古连政是我市一“网约”车司机。2014年,被告人古连政经人介绍认识时任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张某某(另案处理)。为在查办传销案件中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张某某发展古连政为其“线人”及“中间人”,与古连政合谋共同受贿。二人商定由古连政提供传销案件线索,张某某负责组织人员将传销者抓扣回派出所“调查”,从中再由古连政联系被抓扣传销者的亲友,在收受好处费后将被抓扣的传销人员释放;或由古连政将传销人员的上线扭送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让双方“协商”退款后,再将传销人员的上线释放,古连政从中向传销人员索要好处费,索取或收受到好处费后交给张某某分配。
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古连政与张某某合谋,利用张某某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上述方式,索取、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44.5万元,古连政分得9.15万元。其间,被告人古连政还谎称自己有“能力”、“关系”,可帮助将被刑拘的传销人员“释放”,并“拿回”被扣押财物等实施诈骗,骗取一名传销人员亲友7万元“疏通”关系,在得款后将该款据为己有。
经海城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古连政受贿、诈骗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一万元。(北海海城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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