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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彭海峰挪用公款问题
2012年4月至6月,彭海峰在原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曲樟乡管理站从事新农合款项收缴工作中,未及时将收缴到的新农合款14.58万元上缴至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对公账户,并挪用其中的3.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0年7月,彭海峰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曲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陈铭林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2年4月至6月,陈铭林时任原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曲樟乡管理站负责人,对新农合款项收缴情况监管不到位,未定期核算收缴数额,未能及时发现该站工作人员彭海峰拖延上缴新农合款至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对公账户,并从中挪用3.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的问题。陈铭林对此负领导责任。2020年7月,陈铭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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