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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男子核酸插队被阻追砍防疫人员”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针对此事件,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3月21日,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据通报称,3月17日,按照阜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县开展乡镇第一轮核酸检测工作,在核酸检测点之一的阜蒙县大固本镇平安地村村委会院内,一支由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核酸检测工作队正在认真执行防疫检测任务,但却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当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温某某来到该核酸检测点,拒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私自插队被工作人员制止后,温某某离开检测点回到家中取菜刀又返回检测点,持刀对现场工作人员挥舞并对现场隔离设施进行砍、砸,造成现场工作人员一人受伤,隔离设施损坏。其行为严重影响了该核酸检测点的工作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阜蒙县检察院获悉该案后高度重视,决定由副检察长廉超、第一检察部主任刘世利第一时间依法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情、审查案件材料、召开检、公联席会议共同研判案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取证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完善案件的证据材料。
3月21日,公安机关以温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阜蒙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结合提前介入掌握的案件证据情况,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温某某进行了远程视频提审,依法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相应法律后果,保障其诉讼权利的知悉。为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疫犯罪,当日即对温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案的快速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疫”犯罪的工作原则,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一线防控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净化战“疫”的社会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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