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时节 因祭祀烧纸钱引发的 山林草地失火事件时有发生 一旦发生火灾 不仅会给自然环境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 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去年清明,北海一男子就因在祖先坟前点燃了一颗大炮竹,导致山林起火,被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29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林某坤与其余十几名家族村民共同到某山岭的祖坟祭拜。在祭拜的过程中,由其他村民清理祖坟四周杂草,后上香点蜡烛烧纸钱进行。祭拜结束后,同族村民陆续离开,最后由被告人林某坤在坟墓的右边利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一颗大的炮竹。在炮竹燃放爆炸过后,林某坤独自在四周看了一遍便离开与在前面等候的同族村民一起前往别的祭拜点。上午11时许,林某坤与同族村民祭拜过的山岭发生大面积山火,被当地村民发现后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经过将近10个小时的奋战,山火于当晚9时才被全部扑灭。经鉴定:失火造成过火林地面积为14.233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13.5319公顷,无立木面积为0.7015公顷。
同年4月8日,被告人林某坤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被告人林某坤辩称,其点燃鞭炮等风吹完后烟灭了还检查一圈并未发现问题。但当时看见祭祖用的香还在燃烧,因为香火不是其点燃的,故其未处置就离开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火灾发生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起初着火的地点某山岭为茅草丛生的坟山,并非人类正常生活区域,当天天气晴,南风,风力为3级左右,排除雷击天气导致的自然起火现象,属于易燃天气。结合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可证实除被告人一行人到某山岭祭拜,并无其他人祭拜,在祭拜活动开始前已清理坟墓周边的杂草,祭拜活动结束后检查所燃烧的纸钱已熄灭。某山岭的两口坟墓只有被告人一行祭拜过的地点有祭拜的痕迹,当天附近砍树和钩机作业的人员并不在火灾范围,故排除了其他地点引发火灾的可能。
因案涉起火点为某山岭东南角林氏祖墓,故综合全案证据,可证实被告人林某坤因在某山岭林氏祖坟前扫墓点炮后未履行安全检查义务而引起火灾。被告人林某坤缺乏公共安全意识,祭祖点炮时疏忽大意,过失导致山林着火并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火灾造成森林过火面积14.2334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坤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提醒:疫情下的清明节,我们更提倡文明祭祀,不聚集,若要拜山祭祖,一定切记慎用火,山林间的朽木、落叶、枯枝等都是可燃物、易燃物,为火灾的扩散蔓延提供了有利条件,稍不留神就会酿成大祸。风干物燥,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清明节来临,请文明祭祀,预防火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清明节之际
大家文明祭扫的同时
一定要注意防火!防火!防火!
北海消防发布防火安全事项:
1
提倡文明祭扫,不动用明火,呼吁公众选择献花、植树、网上祭祀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人。
2
遵守当地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烧香点烛;不在禁燃区及山头、林地、公墓等地违规点香烛、烧纸钱、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在家祭拜的,倡导使用电子蜡烛和电子香替代香烛。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3
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4
营业场所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落实防火巡查和应急响应措施;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举办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
清明节期间外出,请关闭家中电源总闸、煤气阀,清理阳台、走道、厨房杂物,维护家庭防火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接触火源。
6
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车内禁忌存放气体打火机、灭蚊剂等压力罐体容器或者容易引起火灾的物品。车内常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不时之需。
7
野炊郊游应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方,注意风向,不要随便丢弃火种,不在林区、草原野炊、烧烤。野炊结束后就近取水将点燃的炭屑等余火彻底熄灭,清理干净周围杂物后再离开,避免发生复燃。
8
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来 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广西北海消防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