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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 因祭祀烧纸钱引发的 山林草地失火事件时有发生 一旦发生火灾 不仅会给自然环境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 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桂林 4月5日,桂林永福县公安局苏桥派出所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起由祭祖引起山火,随即该所民警组织附近祭祖的群众将大火扑灭,避免了一起火灾发生。
4月5日,湾里中学对面群众祭祖失火,永福镇派出所将明火扑灭。
2022年04月04日16时许,永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接到永福县应急局通知:永福县苏桥镇辖区某山场发生火灾,失火面积不详,请求出警调查。
接警后,生态环境保护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查,起火原因系群众上山祭祀扫墓时燃烧纸钱、鞭炮,祭祀活动后未扑灭火苗,也未将燃灰清理干净,从而引燃周边树林。因天干物燥,且风力较大,造成火势迅速蔓延。随后民警通过深入走访周边群众及多方调查取证,成功锁定引起该起火灾的犯罪嫌疑人周某田。
经民警工作,4月4日下午19时许,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周某田来到永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投案自首。讯问中,周某田对自己的不慎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柳州
4月4日上午,在柳州市太阳村镇一处山上,一村民在祭祀时用火不慎引发山火。
当天上午11时30分许,在太阳村镇百乐屯后山(滑翔基地下山岔口处)突发火灾。接到火情报告后,太阳村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处置,山火于当日12时5分全部扑灭,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3亩。
辖区派出所经过现场走访调查,最后确定这起火灾系村民黄某某在祭祀时用火不慎引起。黄某某对火灾原因认定无异议,并与相关利益方达成赔偿协议。同时,辖区派出所也对黄某某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
北海
4月3日下午三时许,北海市涠洲岛公山村委公局村一荒地发生一起火灾。经北海市公安局涠洲派出所调查,起火原因是村民黄某随手丢弃的一枚烟头引发大火。为清明祭祖做准备的黄某在清理祖坟杂草时,将未灭的烟头随手丢弃点燃了附近荒草,后见火势渐大黄某才慌忙开始灭火,却因火势较猛,过火面积过大,无法扑灭。
路人经过发现大火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最后经消防人员近一个小时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现场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涠洲派出所对因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人黄某依法行政处罚500元罚款。黄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写上检讨书,保证下不再犯。
去年(2021年)清明,北海一男子就因在祖先坟前点燃了一颗大炮竹,导致山林起火,被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去年清明,北海一男子就因在祖先坟前点燃了一颗大炮竹,导致山林起火,被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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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9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林某坤与其余十几名家族村民共同到某山岭的祖坟祭拜。在祭拜的过程中,由其他村民清理祖坟四周杂草,后上香点蜡烛烧纸钱进行。祭拜结束后,同族村民陆续离开,最后由被告人林某坤在坟墓的右边利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一颗大的炮竹。在炮竹燃放爆炸过后,林某坤独自在四周看了一遍便离开与在前面等候的同族村民一起前往别的祭拜点。上午11时许,林某坤与同族村民祭拜过的山岭发生大面积山火,被当地村民发现后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经过将近10个小时的奋战,山火于当晚9时才被全部扑灭。经鉴定:失火造成过火林地面积为14.233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13.5319公顷,无立木面积为0.7015公顷。
同年4月8日,被告人林某坤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被告人林某坤辩称,其点燃鞭炮等风吹完后烟灭了还检查一圈并未发现问题。但当时看见祭祖用的香还在燃烧,因为香火不是其点燃的,故其未处置就离开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火灾发生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起初着火的地点某山岭为茅草丛生的坟山,并非人类正常生活区域,当天天气晴,南风,风力为3级左右,排除雷击天气导致的自然起火现象,属于易燃天气。结合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可证实除被告人一行人到某山岭祭拜,并无其他人祭拜,在祭拜活动开始前已清理坟墓周边的杂草,祭拜活动结束后检查所燃烧的纸钱已熄灭。某山岭的两口坟墓只有被告人一行祭拜过的地点有祭拜的痕迹,当天附近砍树和钩机作业的人员并不在火灾范围,故排除了其他地点引发火灾的可能。
因案涉起火点为某山岭东南角林氏祖墓,故综合全案证据,可证实被告人林某坤因在某山岭林氏祖坟前扫墓点炮后未履行安全检查义务而引起火灾。被告人林某坤缺乏公共安全意识,祭祖点炮时疏忽大意,过失导致山林着火并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火灾造成森林过火面积14.2334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坤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提醒:疫情下的清明节,我们更提倡文明祭祀,不聚集,若要拜山祭祖,一定切记慎用火,山林间的朽木、落叶、枯枝等都是可燃物、易燃物,为火灾的扩散蔓延提供了有利条件,稍不留神就会酿成大祸。风干物燥,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清明节来临,请文明祭祀,预防火灾!
崇左
4月3日一天,崇左消防接到了10多起野外火灾的求助电话。这些火灾大多数是祭扫使用明火不当引起的。
4月3日下午2点50分,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逐盎村那陶屯的一座小山坡由于群众扫墓祭祖不慎点燃旁边的杂木发生火灾。
受风向影响火势快速蔓延,当地迅速组织消防、村屯干部等约30人到场处理,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测过火面积约18亩。
同一天,因为祭扫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山林和农作物被毁的情况还发生在崇左的天等、江州等地。
消防部门为此呼吁广大市民,清明祭扫时,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清明期间选择文明、绿色、安全的祭扫方式,摒弃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冥器等祭祀旧习,倡导用鲜花祭奠先人;严禁在山林、草地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共同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永福公安、南国今报、北海政法、广西新闻频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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