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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
积极配合,理性沟通、交流
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追悔莫及
4月20日17时37分许,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驮卢中队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在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桥头路段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过程中,驾驶人吴某海驾驶桂F6***8轻便二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时,存在未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在依法告知吴某海其违法事实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罚时,吴某海情绪偏激、拒不配合且辱骂执勤民警。在民警再三劝阻和警告后,吴某海仍不配合且咬伤执勤辅警手臂,甚至拾起路边的砖头对抗民警正常执法。
驾驶人吴某海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涉嫌袭警罪,目前吴某海已被崇左市公安局驮卢派出所立案侦查。
交警提醒: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执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对于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辱骂、阻拦、殴打民警等极端行为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
遇到警察执法您可以这样做:
认可——对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的闪光点,请您给予表扬和鼓励。
监督——对警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欢迎您的监督和建议。
协助——作为一个热心正义的公民,警察执法时也需要您的协助,请您搭把手、帮个忙,与人民警察一道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内容来源:崇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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