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创城”工作,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交警部门查处了一批未取得准驾资格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3月8日20时51分,刘某驾驶号牌为桂E385**的电动摩托车行驶至廉州至乾江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刘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仅为C1,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4月21日,宣某驾驶桂E768**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广东路铁路桥至银滩四号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宣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仅为C1,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4月26日,伍某驾驶桂E655**的电动轻便摩托车行驶新世纪大道上海路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伍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仅为C1,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2日17时18分许,花某驾驶桂E117**号牌电动轻便摩托车经过高南公路22公里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花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仅为C1,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3日10时35分许,陈某驾驶桂E6D9**号牌电动摩托车经过高南公路2公里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陈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仅为C1,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以上驾驶人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将面临记9分,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大哥
我只是骑个“电动车”
为什么会被扣9分呢?
交警提醒大家
不是所有的二轮车电动车
都叫电动自行车
来!
一张图教你区分驾驶证及准驾车型
看到这里
相信大家都知道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三者之间的区别了吧
各位小伙伴在购车时
一定要仔细分辨车辆
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
保留好车辆凭证尽快办理上牌手续
并考取相应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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