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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警员在执勤中意外发现一离家出走的女中学生,经询问该女生已两天未归身无分文,经过交警的劝解、沟通,女孩最终回到了家长身边。
当天下午,在广东路重庆路口执勤的警员发现车流中一名女孩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上前劝导并询问其不戴头盔的缘由,但女孩言辞闪烁,且警员发现女孩并没有穿鞋子,基于多年的工作经验,执勤警员断定此事定有蹊跷,于是将女孩带至路边详细了解情况。
经过耐心的沟通,女孩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这名女孩家住在农村,是在读的初中生,因为跟爸爸吵架与几名同学及朋友相约离家出走,已经两天没有回家了,与同行的其它人也走散了,离家几十公里,既找不到回家的路,也担心回家被责骂,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且身无分文,正愁不知道怎么办。
随后,执勤警员一边安抚女孩,边从自己的车上拿了一双备用的鞋子给女孩穿上,驾车将其带回第一大队值班室,还为女孩购买了饭菜。待女孩吃饱后,执勤警员再次对女孩进行了开导,得到女孩的同意后,警方联系到了女孩的爸爸。
一个多小时后,女孩的爸爸赶到,对发现女孩的警员连声道谢,通过其描述得知,家里人找孩子已经“找疯了”,都准备报警了,幸而遇到了交警同志,真是帮了大忙。
临别前,第一大队的民警交代女孩的父亲要以正确的方式进行教育,并且要做好女孩的安全教育,不得将电动自行车交由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且驾乘电动自行车都需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女孩的父亲也表示,回去会好好和孩子沟通,对于交警指出的安全问题,一定会好好进行教育,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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