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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17时16分许,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分接到警情报称:在新世纪大道驿马小学门口,一辆二轮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电动车车牌号是北海***88,另一辆是摩托车,但号牌不详且已经逃逸,一名70岁老人在事故中受伤。
警情就是命令,第四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只有一名摔倒的老人和一辆摔倒的二轮电动车,没有遗留下其他明显的线索,警方迅速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固定相关证据,对事故周边进行走访排查,寻找目击者。
经过层层走访排查,现场只有一个较远的监控摄像头,由于距离较远,视频中无法看清肇事者和肇事车辆,仅能判断其行驶方向系由西往东行驶。面对有限的事故线索,第四大队的办案民警没有放弃,认真对手上掌握的信息进行重新梳理。
根据时间推断和对可疑车辆的逐一排查,办案民警初步锁定了肇事者何某某的基本信息,经过民警从思想上和心理上的双重攻势,11日晚22时许,当事人何某某驾驶肇事车辆到第四大队接受调查,何某某对驾车于5月9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何某某自己描述,当天16时左右,他从家中拿了一件衣服准备送到学校给儿子,于是驾驶桂EE***2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沿路行至新世纪大道上海路口往东约200米左右看到前方的电动车后选择从左边的位置超车,准备超车结束时听到一声异响,回头看没看到发生什么事,便继续驾车行驶。
经查,2022年05月09日17时11分许,何某某驾驶的桂EE***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至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驿马小学门口路段实施超车时,刮碰同向行驶的由冯某某驾驶的北海***88电动自行车,造成冯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何某某并未停车报警,便驾车离开现场。
至此,“5.9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经交警两日夜奋战于5月11日告破,案件目前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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