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2022年6月13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某生、汤某松、冯某发、肖某勇、韦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22年1月19日,被告人梁某生经绰号“陈百万”(另案处理)联系加入一个走私微信群,为走私冻品提供运输帮助。同年1月20日,被告人梁某生先后联系被告人汤某松、冯某发、肖某勇加入,并进入上述微信群内,韦某经他人联系加入该微信群。在收到群内通知后,各被告人出发到广西合浦县闸口镇的指定地点集合运输走私冻品,及到达上货地点接头联系、装货、躲避检查等,每趟可获得2800元至3500元不等的报酬。 2022年1月21日,各被告人驾驶货车按要求出发前往闸口镇,被告人韦某首先遇到带路的粤S小车,并在群内发送定位,各被告人按定位去到指定地点,跟着带路的摩托车去到一处偏僻的海边,由四五十名搬运工人从两艘船上把外表为编织袋包装,内部为纸箱包装并有巴西外文字样的冻品搬上货车。同日,上述被告人在运输冻品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合浦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梁某生、冯某发、肖某勇、汤某松、韦某等人走私的冷冻牛蹄跟及牛肉共23.146吨,总价值1234092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梁某生、汤某松、冯某发、肖某勇、韦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为他人走私入境的冻品提供运输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严谨规范、秩序井然。 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告人梁某生等4人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被告人冯某发因取保候审,到场参加庭审。
合浦县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合浦县打私办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合浦县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代表、被告人亲属等逾百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丨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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