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山港警方查获一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案情回顾 6月14日,铁山港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有人在网上收费传播淫秽视频。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住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的韩某娟有重大嫌疑。随后分局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前往韩某娟家中欲传唤其到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不料,民警抵达家中发觉韩某娟已不在该地居住,办案民警随即转变工作思路,通过韩某娟关系网入手,多方走访打听韩某娟平时经常出没的地方。
经前期缜密的侦查,加之民警近乎8小时对重点路段的蹲守,于6月15日在南康镇某村成功抓获韩某娟。经审讯及对其手机检查了解到,韩某娟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QQ”平台发布出售视频的广告,并通过“微信”社交平台出售网络上不可直接下载的软件,用户购买其售卖的软件后便可观看淫秽视频。目前,初步统计韩某娟通过此举已非法获利近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
制作、传播淫秽视频,不仅触犯道德底线,还将严重危害人们的价值观和身心健康。尤其是青少年,一旦受其影响,将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荡涤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维护网络空间风清气正是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的重要职责。无论犯罪分子以何种渠道进行传播牟利,公安机关都将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铁山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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